死刑的震慑力度大不大?
我是一个经常执行死刑的法警。死刑的威慑力毋庸置疑。细节大家就不要问我了,这个还是属于要保密的。
举个例子,今年上半年处决的一个家伙,抢劫,杀人,连续三次入狱,未成年时就有一次,最后这次是连环抢劫,而且杀死了人。他喜欢跟着单独的女性,上来就先在背后捅上几刀再抢,要是对方还挣扎反抗就再捅。死了一名受害者,还有受害者肾都切除了一个,轻伤的就不说了。
就这样的一个人,面对监控录像,面对人证物证(他的匕首上还刻着“财源滚滚”四个字,我出示物证时印象很深),在法庭上各种抵赖,丝毫没有悔改之心,完全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在羁押室的时候还能打瞌睡,拒不赔偿受害人,屌得不行。
一审二审,到最高院复核,死刑确定。最后临刑的路上他终于开始哭哭啼啼了,装可怜,求情,求我们放过他,呵呵,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可以肯定,这个家伙如果没有判死刑,他上午放出来,下午又会去继续捅人抢劫。
然而这样的人不止一个,还很多!
你见过导致民怨沸腾的大贪污犯在法庭上大骂法官和公诉人的吗?是个人都知道他有多坏,但人家不但不认罪还把自己说成是孔繁森焦裕禄,他儿子开着奥迪A7来旁听,完全就是不要脸的对抗审判。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的罪判不了死刑,判得轻点重点,量刑范围都那样,所以再屌你也拿他没办法,当然,赃也不会退。
要是能够得上死刑,他敢这么屌?
现在说当年“严打”是如何如何残酷,反人道,但你不能否认,严打过后治安好了很多年。就像现在的菲律宾禁毒,一大堆国家说他们反人道主义,反法治,但菲律宾的现状,如果是按正常的司法程序,怕是只能越禁越多,直到菲律宾全国人民都染毒。看看现在的墨西哥,再看看将来的英国,明眼人会懂的。
从来都不是废除了死刑,国家就文明了,而是因为大环境文明了,才可以废除死刑。也别谈什么冤假错案,拿个例反驳大政策本身就从逻辑上说不通。
现在要求疑罪从无的原则,已经让很多被告最后被判无罪,而受害者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逍遥法外,或者是根本就无从起诉。是的,疑罪从无,保护被告权益,这样是会让出现冤假错案的可能性更低,但这样放过的坏人也会更多。被告的人权是人权,受害者的人权就不是人权吗?
PS:有人说我不支持“疑罪从无”,我的原意并非如此,但我觉得以前的“疑罪从轻”是有道理的,起码,对于受害者来说有道理。
然而更可怕的是,即使判刑定罪,最后的判罚也很轻,并且越来越轻。杀个人,无期,变有期,减刑,放出来以后继续杀人的;
贩毒,死缓,四十多岁关满了出来又贩毒,又被判死缓的;
未成年就抢劫杀人,丝毫没有悔改之意,但因为未成年只能判无期的;
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例子,至于盗窃十几进宫的我都懒得说了。最开始,贩毒几十克就是死,现在要公斤级才行。
以前杀人偿命,现在杀一个人十有八九都不用偿命。
贪污,现在实际上已经等于没有死刑了。
我以能替天行道而感到自豪,我也从来没有因为双手沾满血腥而不爽,只要他是死刑犯,你就是让我空手打死他我也照样能下手。
我怕的是罪恶得不到惩治,正义得不到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