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遗弃罪?在造成“严重后果”之前法律无能为力
年轻的妈妈,浅蓝色连衣裙,空气刘海,看起来很清纯。进来派出所大厅看到站在地上的小男孩,轮起一巴掌打在头上,孩子直接横在地上,嚎啕大哭,爬起来惊恐的往我们同事身上爬。那年轻妈妈开始吼小男孩:“说过多少次了不让你开门,把我的狗放走了,我那一万多块买的狗!我不要你了!”
经了解,小男孩父母离异,父亲不养,抚养权归母亲,今天两岁半的小男孩独自和狗狗在家,小男孩开门狗狗跑出去了,小男孩跑出去追,一直追到马路上,差点被车撞到,城管看着危险又找不到家长,就给送派出所来。
我震惊了,吼那年轻妈妈:“这么小的孩子你让他自己在家?你们大人干什么去了?你不怕他跑出来被车撞到?你的狗的比儿子还值钱?”她一阵尴尬,轻描淡写的说:“撞死是他活该。我不要他了。”转身就走。
两岁多的孩子我们怎么照顾?只有赶紧追上他妈妈,劝她回来带孩子走。那孩子惊恐万状的躲在我同事怀里不敢走,最终还是被他妈妈带走了。
事后我在想,对一个两岁半的孩子,在派出所大厅能一巴掌打倒,回家无人时该是怎样的虐待?或者经常独自跑出去没人照看,早晚会被车撞到……
你说虐待罪?
遗弃罪?
在造成“严重后果”之前法律无能为力。
你说按殴打他人对其行政拘留?
这期间孩子谁来照看?
你说送福利院?
父母都健在不符合送福利院的条件。
剥夺抚养权?
小孩的父亲更不想要这孩子!
我不知道被亲生父母虐待的孩子该怎么办,我无能为力。那天中午我在宿舍大哭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