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社会企业潜规则
来,我给各位分享分享这些年的企业见闻,不断更,都是一手私货。
1、民主是独裁的有效手段。
领导为了将个人意志升华成群体意志,会采用民主的形式。比如要选举一个油水部门负责人,领导内定了一名候选人,然后会开一场竞聘会,设几个心腹评委,向全体员工公开公平公正的开放竞选。这样选举产生的人,符合程序正义,经得起一般程度的调查。如果评委打分不慎失控,没关系,这轮排名无效,评委重新举手表决。举手表决……举手表决……
2、欢迎群众监督,但只受理实名举报。
我在做人力资源前几年,本着敬业的心态,对公司的劳动关系状况非常担心。这社保只给领导交,加班没有加班费,法定节假日不放假,周末还是单休,有关部门查处怎么办?
遭罚款怎么办?
被查到岂不是证明我人事工作做的不好么?
后来跟劳动稽查打交道多了,才发现那就是替古人担忧。劳动稽查自有他们四两拨千斤的手段。权利被侵犯是我国劳动人民勤劳吃苦的优良传统,这是基本国策。劳动稽查不受理匿名投诉,这就过滤了绝大多数侵权事件。
即便你实名投诉,离立案也还有十万八千里。你得有工牌,工牌上的名字还得是印刷的,不能是贴上去的;你得有工装,工装上还得同时有公司和你的名字;你得有工资条,工资条上还得盖公章;你说你加班了,得提供打卡记录和加班审批表……依我看,除了HR,少有人能立案!
记得以前帮一个前同事维权,他出示了一份公司公告文件,上面同时有他本人和另外三个部门经理的签发意见,还盖了公章,有关部门说不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除非法人也签字了……
发现这个秘密之后,从此我就吃睡安心了。
3、公司的荣誉、铭牌,什么“最受济南市民欢迎的XXX”,“XXX杯第一届十佳公司”很多是花钱买的。
要识破这些伎俩,诀窍第一是看颁奖单位,主办方是各种传媒公司、文化公司的,基本是花钱买的。人家文化公司就是干这个买卖的,这叫资源整合;有些主办方是行业杂志,这也是买的,只不过专业说法叫“赞助”;即便是当地晚报、商报或日报这种官方报纸牵头的,也不能尽信。我就经手过前东家获颁的晚报合作基地铜牌,是签了一年六十万的广告投放合同换来的。
第二是刷票,水军。09年成都某十佳书店榜,某小资特色的上榜书店就是刷出来的。员工自己一人注册五六个艾迪刷,然后通过赠送小礼物的方式让会员刷,最后成功上榜。
所以,企业的荣誉墙、照片墙看看就是了,不要被什么全国牙防组、中国脊梁忽悠了,不要拿来当做判断公司实力的标准。
4、最好挣得钱是投资人的。
现在老老实实开发市场、维护客户的老板都是实诚人,心眼儿活的都去忽悠投资人了。风投进来,花完再说。还有些培训人鼓吹,工资不是老板发的,是客户发的,不对,是投资人发的!
听说,贵IT界例子最多⊙▽⊙不过还是好羡慕IT的高工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