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奶粉斗士的故事
作者:王瑞恩
郭利,一名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受害儿童的父亲,因敲诈勒索罪,在监狱中度过了五年时光。
2017年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郭利敲诈勒索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书写道“原审被告人郭利以非法占有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行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郭利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决撤销了广东是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做出的刑事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郭利无罪。
时间回到2008年。郭利看到了一则新闻,称“施恩”牌部分批次的奶粉含有三聚氰胺成分。郭利想起自己的女儿可能也是三聚氰胺奶粉的受害者,于是带她到医院检查。超声波检测发现,女儿的肾脏中有多个点状强回声,很有可能是结石。他又将家中喝剩下的奶粉送检,结果发现了三聚氰胺。
2008年6月13日,施恩的控股公司,广东雅士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给予郭利40万元赔偿,换取他签署不再追诉并放弃赔偿要求的承诺书。然而,40万的“封口费”没有奏效,6月25日,北京电视台播出了题为《一个男人,如何使“施恩”奶粉低头》的报道,介绍了事件经过。
雅士利再一次联系郭利讨论赔偿问题,这一次,郭利提出了300万元的赔偿要求,作为一名同声传译和商业谈判专家,他盘算着手中的筹码,踌躇满志。
而雅士利直接掀翻了谈判桌。2009年7月23日凌晨,郭利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在随后的刑事审判中,法院认为郭利“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存在合法请求权,非法占有目的明确,并且有可能通过媒体报导等手段,歪曲两家企业努力重建市场信用的心思,引起两家企业的惧怕” 因而判决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减刑,对于非暴力犯罪者而言很容易,更何况郭利受过良好教育,有自己的一技之长,在狱中只要好好改造,不难获得减刑或者假释。然而,郭利却毫无“悔改”之意,在狱中抓住一切机会申诉,拒绝配合监狱的要求,结果始终没有获得减刑,结结实实地服完了五年刑期。
在2014年7月22日重获自由后,他继续向法院和检察院申诉,终于成功申请到了重审的机会 。这一次,他得到了无罪判决。
由于2010年刑事判决的裁判文书没有全文公开,我们很难知道到底是什么因素让原审法院认定了敲诈勒索罪名成立。
有人说,郭利哪里算什么斗士了,如果不是因为当时贪图三百万的赔偿,哪会闹到这一步?
而郭利在接受采访时声称,是雅士利主动联系的自己要求开出价码的,自己也没有提出任何实质性的威胁。或许,真正让雅士利坐不住的,是郭利当时掌握的另一条线索:虚假宣传。
施恩品牌奶粉宣称自己是100%进口奶源,而郭利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查询到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备案资料,发现号称的美国供应商实际从事的医用手套贸易,并没有任何的奶粉生产设施。
如果说郭利有任何“威胁、要挟”的资本,那就是掌握了真相。
原审法院判决称郭利“有可能通过媒体报导等手段,歪曲两家企业努力重建市场信用的心思,引起两家企业的惧怕。” 且不说这里只存在一个虚无缥缈的可能性,就算企业惧怕了,也是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被揭穿而惧怕!
哪怕郭利真的声称要“曝光”又如何?本案再审时的审判长说得很清楚了:“消费者可选择通过媒体对产品质量进行舆论监督的方式维权。郭利不具备实施要挟行为的条件,不足以认定构成威胁、要挟。”
退一万步说,即使郭利唯利是图,单方面撕毁了40万换来的“不再追诉并放弃赔偿要求”的承诺书,狮子大开口要求雅士利抬高价码,这也是纯粹的民事纠纷问题 -- 类似这样的私人协议,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违背这样的协议,只是民事上的违约侵权行为,而根本不涉及刑事责任问题。
这些道理,这样写出来,可以说是不言自明的常识。
在服刑期间,郭利与妻子离了婚,失去了女儿的监护权,父母患上重病。郭利说,人生总有坎儿,他在50岁之前提前走完了。
五年间,三鹿轰然倒下,新的行业巨头登台亮相,在香港,在澳大利亚,在日本,和郭利一样关心子女的父亲母亲们扫光了货架上的奶粉。而雅士利金装奶粉的广告在电视台播出了一遍又一遍:爱心雅士利,健康添活力。
郭利不是一个圣人,他是一名专业的翻译和谈判专家,在掀开黑幕一角的时候,他的职业直觉将他带向了谈判桌;
他也不是一个聪明人,明明可以一时忍气吞声,争取早日出狱;
他甚至称不上是一个斗士 -- 或许他在接到雅士利的电话时,根本没有想到自己要打这样一场仗。
他的故事,让我感到一丝恐惧:说起“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很多人可能想到连环杀人犯,变态强奸犯,想到月黑风高的夜晚和走在昏暗小巷子时背后传来的脚步声。
连环杀人犯离我们很远,而有些无形的凶手 -- 它在不同时间,变换着不同的名字,犯下不同的恶行,不可一世地碾过一切阻碍 -- 它离我们很近。